北京死刑复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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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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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12条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日 来源: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   http://www.lrszxbls.com/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务机关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关联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十一、十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五十七至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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