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军律师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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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周建军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周建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开设赌场罪罚款罚多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开设赌场罪会被判处罚金的,但是至于罚金应该罚多少,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具体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而定。
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开设赌场罪的罚金做一个具体的规定,具体罚多少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他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而定,要是你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尽所能为你服务。
说到抢夺罪,就是说要犯罪嫌疑人因为抢夺公共或者私有的财物,并且数量金额很大,而且已经达到了最高法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实践中抢夺的数额没有达到标准或者抢夺行为不符合要求的话,那么往往是不能按照抢夺罪来定罪处罚的。
也就是说,抢夺罪是一种按照数量金额来给罪犯量刑的一种罪罚。从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可以知道有关抢夺罪金额的立案标准,具体的数额规定如下:
其中主要按照三个等级来分
抢夺金额数额较大,也就是说有人故意的抢夺他人的财产数额已经达到了一千以上三万元以下,只要在这个区间内,并且是故意抢夺他人的,这也是犯该罪处罚的最轻标准
抢夺金额数额巨大,当有人故意的抢夺公共的或者其他人私有的财产物资金额或者按照市场上的物品的市场价总计达到了三万元到八万元之间,就已经达到了抢夺罪的第二个处罚等级。
抢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改革的最新的标准,按照往年案例总结把标准提高到了二十万到四十万之间,也就是说故意犯抢夺罪金额达到这个区间内,就会在警察局够上立案判刑的标准了,而且这也是对犯此罪人的最严厉的处罚标准金额。
不论是谁趁他人不备,非法占有其他人的财产物资,贸然的强占他人的财产,但是不是通过暴力手段的获得的,只要抢夺的金额达到了一千元以上就要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处罚。
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实践中,抢夺罪虽然也会有一定的暴力行为,但此时的暴力针对的是被抢夺的财物,而不是受害人。而就暴力程度而言,其实也远远不及抢劫罪的,所以《刑法》中对抢夺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才会低于抢劫罪。不过,我们也要注意,有些情况下其实抢夺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之后按照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来追究刑事。